(一)如果网约车事故是由侵权人导致的,一般情况下,误工费由侵权人负担。因为侵权人实施了侵权行为,对网约车驾驶员或车主造成了损失,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对其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其中就包括误工费。
(二)当网约车驾驶员与网约车平台存在劳务关系时,误工费既可以向侵权人主张。因为侵权人的行为直接导致了事故发生和驾驶员的误工损失。同时,如果网约车平台未为驾驶员购买工伤保险,驾驶员也可以要求网约车平台承担相应责任。这是因为平台作为雇主,有义务为员工提供相应的保障,未购买保险存在过错,应当对员工的损失承担一定责任。
(三)若网约车为个人所有且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这种情况下,误工费由侵权人承担。因为侵权行为是造成事故和误工损失的直接原因,侵权人应当对其行为后果负责。
(四)若网约车在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中受到损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误工费等营运损失可由侵权人赔偿。因为网约车正常的营运活动因侵权行为受到干扰,产生的营运损失包括误工费等,理应由侵权人进行赔偿。
(五)具体责任承担需要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以及各方的过错来确定。比如事故中各方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大小、是否存在违反交通规则等过错行为等,综合这些因素来判断各方应承担的责任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