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且未缴纳社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损,可通过多种途径维权。
1. 劳动仲裁。收集证明劳动关系的关键证据,像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以及同事证言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自用工第二个月起至满一年前一日的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并补缴社保。要注意仲裁申请需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把握好时间节点。
2. 劳动监察投诉。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该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包括补缴社保等。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展开调查和处理,督促用人单位履行义务。
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建议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妥善保存各类证据,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更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