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 首先,当双方对联建房屋有明确约定时,所有权归属遵循约定,这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
2. 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人依相关法律规定享有地上建筑物等的所有权,毕竟宅基地与地上物存在紧密联系,且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使用权人在其上构建房屋,天然对房屋有一定的权益归属。
3. 在实践中,建房审批手续也会影响所有权归属,合法合规的审批手续指向的主体往往与房屋所有权有重要关联。
4. 出资情况同样重要,若一方全额出资,即使没有约定,在判定所有权时也会被着重考虑。
5. 当双方产生争议时,协商是首选解决途径,若协商无果,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判定所有权归属。
提醒:
涉及宅基地联建房屋所有权争议时,各种证据如出资证明、建房协议等非常关键,不同情况的处理方式复杂,若有类似争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