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合同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支持县级市建设,更好的改善城镇污水治理条件,县政府例会研究决定从六建至林海小区铺设污水管线全长约5700延米。沿途经过乙方位于吉祥村耕地,现就征用面积为 平方米( 亩)的土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 亩),征地补偿标准按 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 元。
二、以上款项包括因埋设管道影响耕种的青苗补偿费用。
三、以上补偿款: 元(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
四、甲方在合同协议签订完当天,一次付完补偿款给乙方。
五、本合同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开发使用该土地,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挡甲方使用该土地。
六、本合同协议签订后,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再增加征用土地及征用土地范围内青苗的补偿费。
七、本合同协议签订后,甲方施工期间,甲、乙双方出现的问题,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协议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本合同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二OO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补偿协议书
甲方:勃利县城建处(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吴炳恒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支持县级市建设,更好的改善勃利县城镇污水治理条件,县政府例会研究决定从六建至林海小区铺设污水管线工程,全长约5100延米,此项工程由县城建处负责协调管理,七台河仁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施工。该污水管线沿途经过乙方承包的树林、林间道路、菜园以及铁道附近树林等地,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施工单位污水管线、污水检查井、铁路顶管、机井占用乙方承包的山林(需要伐树)、林间道路、菜园及铁道附近树林等地,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补偿费用壹拾叁万元整,由此仁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乙方处施工所发生的所有占地补偿费用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仁和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乙方不再因占地使用费用问题发生纠葛。如乙方再阻挠施工将负法律责任。
二、此费用把伐树的树木补偿费包括在内。所伐树木归乙方所有,伐树需要办理手续由乙方负责。
二、施工方按照城建处要求的标准进行施工,对污水管线经过的路径破坏处,施工单位负责恢复原样。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施工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二O一二年 月 日
以上为高速征地后土地合同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