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法律效力看,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即便不进行公证,只要满足法定生效要件就能有效。比如,签订协议的双方得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简单说就是得是能对自己行为负责的成年人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主体;意思表示要真实,不能是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况下签的;协议内容也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像不能把土地转让给没有资格使用的主体等。
(二)公证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来说,主要是起到强化证据的作用。一般情况下,没公证不影响协议效力。
(三)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公证就有意义了。比如交易金额特别大,涉及很多钱的时候;或者存在潜在争议风险,像是对土地的使用范围、期限等方面可能有分歧;又或者涉及多方复杂利益关系,好多方都在这个土地使用权转让里有利益牵扯。这种时候公证能增强协议的公信力,要是后续产生纠纷打官司了,经过公证的协议更容易被法院认可和采信。但要记住,公证不是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生效的法定必经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