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情况: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就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通常在伤情稳定后,也就是停工留薪期满就可以申请鉴定,而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二)特殊情况: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不过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三)争议情况:要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这期间可能会对鉴定进程产生影响。但不管怎样,正常的工伤鉴定还是要在伤情稳定的合理时间内进行。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