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调解书的性质和效力
调解书是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协议制作的法律文书,确实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它在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方面有着重要作用,一旦生效,双方都应当按照调解书的约定去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调解书生效后的履行问题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中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依据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通过相应的执行程序,强制要求不履行义务的一方履行义务,以保障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三)调解书与案件结案的关系
法院出具调解书是案件结案的一种重要方式。当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并生效后,就表明双方就争议事项达成了一致,法院对该案件的审理也就结束了,标志着诉讼程序的结束和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