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算是离婚吗

最新修订 | 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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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经过法庭调解后,当事人双方签署的调解书可以视为离婚的有效证明。调解书具有与法院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一旦双方签署并经过法院确认,即可视为婚姻关系解除。因此,调解书可以作为离婚的证明文件使用。
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算是离婚吗

一、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算是离婚

在经过法庭调解之后,倘若当事人双方已经签署了调解书,那么就可以视为他们已经正式离婚。

这是因为,该调解书所具有的效力等同于法院出具的判决书

一旦当事人双方在法院的调解下取得共识,并签署了调解协议,那么这个诉讼流程也就随之终结。

根据现行法律的明确规定,只要当事人成功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抑或是法院所作出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已正式生效,都将意味着他们的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在这种情况下,由当事人双方签署完毕的调解书也应当被视作离婚的有效证明文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能当离婚证使用吗

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如果调解的内容是确定调解离婚的,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是可以当离婚证使用的,此时它与离婚证、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的效力是一样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算是离婚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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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纠纷的主要事实、争议事项以及各方当事人的责任;
(三)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的方式、期限。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调解协议书由当事人各执一份,人民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依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的规定,人民调解工作有三项基本原则:
(1)依法原则。它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开展调解工作时,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2)自愿平等原则。它是指人民调解组织在调解活动的全过程都必须坚持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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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书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交通事故调解书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1、交通事故简要情况和损失情况;
2、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3、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4、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
5、赔偿方式和期限;
6、调解终结日期。
如果对方不按照调解书赔偿怎么办
经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能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行要求对方履行协议,也不能要求强制执行。只能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义务人按照调解协议赔偿自己的损失。
至后,也可进行调解
1、当事人签收调解书后,对调解内容不服的,不得上诉。其原因在于调解书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情形下达成的协议,不存在不合理的情形,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守调解书所作出的规定。
2、调解书自各方当事人签收之日起生效。调解书生效后,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3、调解书生效后,除调解过程中存在违背当事人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内容违法的以外,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
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效力:
(1)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合同约束力。
从性质上说,调解协议书是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具有合同的效力。同时,其又是在公安交管部门的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因此,调解协议书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除当事人有法定的正当理由外,不能反悔或者不履行调解协议书,从而强化双方当事人的履约意识,维护调解协议书的严肃性。
(2)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
调解协议书是人民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争议案件的重要证据,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调解协议书无效或者是可撤销的,所以作为人民裁判的依据。
交通事故调解书具体包括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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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4、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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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调解终结日期。
如果对方不按照调解书赔偿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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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签收调解书后,对调解内容不服的,不得上诉。其原因在于调解书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情形下达成的协议,不存在不合理的情形,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守调解书所作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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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性质上说,调解协议书是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具有合同的效力。同时,其又是在公安交管部门的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因此,调解协议书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除当事人有法定的正当理由外,不能反悔或者不履行调解协议书,从而强化双方当事人的履约意识,维护调解协议书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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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议书是人民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争议案件的重要证据,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调解协议书无效或者是可撤销的,所以作为人民裁判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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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离婚调解协议书
首先写明标题离婚调解协议书,其次写明男女双方的姓名、身份证信息等,以及调解主持人信息等,双方关于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问题的商议,最后,双方签字盖章以及写明协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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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离婚可出具民事调解书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精神病患者离婚可出具民事调解书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精神病患者离婚是不是可出具民事调解书?
可以制作民事调解书。《民事诉讼法》第98条未包含精神病患者不可以出具民事调解书。
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其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这样的人离婚不能用协议方式,而必须通过诉讼让来解决。那么,是否可以在无民事行为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人的法定代理人的申请下,在双方当事人自由的情况下出具民事调解书呢?
根据1989年最高人民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之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这种情况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法定代理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对私权利而言,法无禁止即自由。因此根据上述两条规定,笔者认为可以出具民事调解书。
离婚调解书上是否可以不注明当事人患有精神病的事实
精神病人虽然不能履行婚姻的权利义务,但法律并未剥夺精神病人的婚姻权利。《母婴保健法》第8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及有关精神病的检查;第9条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可见法律对精神病人的婚姻问题采取了一种有条件许可的态度。因没有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且在婚前检查、登记等环节执行标准不
一,以及其他社会因素,致使诸多不具备结婚条件的精神病人成为婚姻关系当事人。而精神病人的病态难于在双方间培养正常的夫妻感情或极易使夫妻感情出现裂痕,于是以精神病人为当事人的离婚诉讼便不鲜见了。
考虑到现实中精神病患者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隐瞒病情结婚的现象屡见不鲜。为了防止精神病患者下次结婚继续隐瞒病情,保护第三人的相关知情权,笔者认为,应该在可以作为离婚证使用的民事调解书上写明当事人患有精神病的事实。至于当事人精神病治愈以后,完全可以通过司法精神病鉴定机构鉴定其为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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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离婚调解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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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离婚是否可出具民事调解书
[律师回复] 对于精神病患者离婚是否可出具民事调解书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正常人与精神病患者离婚纠纷案件中,被告精神病患者的法定代理人要求出具离婚调解书,并且在离婚调解书上不写明当事人患有精神病的事实。
针对当事人的要求,存在3种处理意见:

一,在原告与被告法定代理人自愿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且在调解书中不写明被告患有精神病的事实。

二,在原告与被告法定代理人自愿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但在调解书中必须写明被告患有精神病的事实。

三,应该出具离婚判决书,且在判决书中必须写明被告患有精神病的事实。
一、精神病患者离婚是否可出具民事调解书?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其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这样的人离婚不能用协议方式,而必须通过诉讼让来解决。那么,是否可以在无民事行为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人的法定代理人的申请下,在双方当事人自由的情况下出具民事调解书呢?根据1989年最高人民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三条之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这种情况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法定代理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对私权利而言,法无禁止即自由。因此根据上述两条规定,可以出具民事调解书。
二、离婚调解书上是否可以不注明当事人患有精神病的事实?
精神病人虽然不能履行婚姻的权利义务,但法律并未剥夺精神病人的婚姻权利。《母婴保健法》第8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及有关精神病的检查;第9条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可见法律对精神病人的婚姻问题采取了一种有条件许可的态度。因没有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且在婚前检查、登记等环节执行标准不
一,以及其他社会因素,致使诸多不具备结婚条件的精神病人成为婚姻关系当事人。而精神病人的病态难于在双方间培养正常的夫妻感情或极易使夫妻感情出现裂痕,于是以精神病人为当事人的离婚诉讼便不鲜见了。
考虑到现实中精神病患者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隐瞒病情结婚的现象屡见不鲜。为了防止精神病患者下次结婚继续隐瞒病情,保护第三人的相关知情权,应该在可以作为离婚证使用的民事调解书上写明当事人患有精神病的事实。至于当事人精神病治愈以后,完全可以通过司法精神病鉴定机构鉴定其为民事行为能力人。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三条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这种情况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法定代理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
《母婴保健法》
第八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及有关精神病的检查;
第九条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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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解书是笔录还是调解调解书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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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解协议:

1.调解协议的内容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1)超出诉讼请求可以准许;

(2)双方可以就不履行调解协议约定民事责任;

(3)调解协议约定一方提供担保案外人同意为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当准许:
A.当事人案外人提供担保,符合担保法规定条件时生效;
B.案外人提供担保:制作调解书应当列明担保人并将调解书送交担保人担保人不签收调解书不影响调解书效力。

2.调解协议不得有以下内容不予确认:
A.侵害国家社会案外人利益;
B.违背当事人真意;
C.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

3.不影响调解协议效力:
A.无关人员案外人拒签调解协议;
B.诉讼费用可以直接决定当事人承担比例并记入调解书。

4.不予支持:
(1)调解协议约定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请求对案件作出裁判的条款,不予支持;
(2)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自行和解:
A.请求按调解协议和解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不予支持;
B.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案件的法定代理人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要求发给判决书,可以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
二、调解笔录:
1.反映调解协议达成过程调解协议仅是调解笔录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2.不须制作调解书的调解协议记入调解笔录,只要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章后即生效。
三、调解书:是指由制作,以调解协议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文书。

1.调解书内容:
A.写明诉讼请求案件事实调解结果没有“法律依据”;
B.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印章。

2.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凡用调解方式结案的:
A.
第一审案件都应当制作调解书;
B.
第二审再审程序中用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都必须制作调解书。
四、调解生效方式:调解书生效调解笔录生效。
通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一般应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应当是所有签收权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1)调解书必须依调解协议制作,反映调解协议内容;调解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
(2)调解书送达生效:
A.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代理人签收需经特别授权:不适用留置送达公告送达;
B.调解书不能当庭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需经所有签收权的当事人签收才生效应以后收到调解书的当事人的签收日期为调解生效的日期;
C.无请求权的
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案件,调解时需要确定无请求权第三人承担义务的:应经第三人的同意调解书应当同时送达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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