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不知道债务人财产情况,要尽量搜集可能的线索提供给法院,便于法院查询核实。即便无法提供具体线索,也可尝试让法院依职权查询。
(二)申请财产保全前,确认是否满足条件,比如情况紧急,且要准备好提供担保,以此保障被申请人权益。
(三)要谨慎申请,避免因申请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否则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若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