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 农村宅基地建房未获批时,确认未获批原因是首要步骤。手续不全的情况下补齐材料是重要环节,像申请书、村民会议或代表会议讨论意见等材料的准备关乎后续流程的推进。
2. 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建房申请并提交宅基地使用证明等材料是关键程序,乡(镇)政府的初审和公示是审核过程中的必要步骤,公示无异议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体现了层层把关的制度设计。
3. 因规划限制未获批时,咨询当地规划部门以寻求调整规划或其他合法途径是合理的解决思路,这也体现了在合法框架内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
提醒:
农村宅基地建房时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具体管理规定,遇到特殊情况或不确定的问题,建议进一步咨询当地的宅基地管理部门以确保完全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