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瓶车事故中处于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关于误工费的赔偿事宜是这样的:
误工费的确定主要依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误工时间得依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证明来确定。要是受害人因伤导致残疾而持续误工,那误工时间能算到定残日前一天。
在收入状况方面,要是受害人有固定收入,就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误工费。要是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那就按照他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来计算;要是受害人无法举证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那就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因为是同等责任,所以双方要各自承担对方损失的50%。比如说,有一方的误工费经计算是10000元,那么另一方就需要赔偿5000元。这就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要为对方的误工损失承担一定的责任,以公平合理地处理电瓶车事故中的相关赔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