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单纯的欠款这事,属于民事方面的纠纷,一般是不会直接就把人给逮捕了的。不过,要是那“老赖”,明明有能力去执行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却偏偏拒不执行,并且情节还特别严重的话,那就有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那“情节严重”具体包含些啥。就像在人民法院已经发出执行通知之后,他们会把一些财产依法查封、扣押起来,或者已经清点好了让他们保管,可这些“老赖”却偷偷地隐藏、转移这些财产,甚至把被依法查封、扣押的财产变卖了,或者把被清点并责令保管的财产毁损掉,还有把已经被冻结的财产给转移走,就导致判决、裁定没有办法执行下去。
另外,他们要是用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去妨害或者抗拒执行,使得执行工作根本没法进行下去,这些情况都算。而且,并没有一个特别明确的欠款金额标准来决定到底要不要逮捕,关键就在于他们的这些行为是不是符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