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机构本身确实不具备直接强制执行的权力。劳动仲裁其实就像是一条解决劳动争议的特殊通道,它所作出的仲裁裁决那可是有法律效力的。就好比一份具有约束性的文件。要是其中一方当事人就是不愿意履行这份仲裁裁决,那另一方当事人就可以去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之后,会特别认真地去审查仲裁裁决的合法性等各个方面的情况。只有当一切都符合法定的条件时,人民法院才会果断地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比如说会把被执行人的财产给查封起来,不让他随意处置;或者把他的一些财物给扣押住,确保这些财产不会流失;还会把他的银行账户给冻结住,不让他随意转账;甚至会直接划扣他账户里的钱,以此来保障胜诉方的合法权益能够真正地得以实现。这一系列的措施就是为了让法律的威严得到彰显,让正义能够得到切实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