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律条文,当举行了婚礼却未领取结婚证时,通常男方具备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倘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当事人向法院请求返还依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法院应当给予支持。在这样的情形下,彩礼理应被返还,以此来弥补男方因婚姻未能达成而承受的财产损失。
然而,如果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经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此时男方要求返还彩礼,法院将会综合考量共同生活的时长、彩礼的具体数额以及当地的风俗习惯等诸多因素,来判定是否应当返还以及返还的比例到底是多少。
总之,在未领取结婚证就离婚的情况下,关于彩礼的退还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必须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细致入微的分析和判断,这样才能确保处理结果的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