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的情境中,有一个重要的问题需要明确,那就是即使女方主动表示不要孩子,她依然有责任给抚养费。抚养费本质上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定抚养义务的一种具体体现。不管父母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在一个屋檐下,都有义务为子女在生活、教育以及医疗等各个方面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撑。倘若女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男方完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要求女方履行抚养义务并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法院在判定抚养费数额和支付方式时,会综合考虑女方的收入情况、当地的生活水平等诸多因素。通常情况下,抚养费会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定期支付,一直持续到子女成年或者能够独立生活为止。这是为了确保孩子在离婚后依然能够得到应有的经济保障,从而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所以,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也不能免除她给抚养费的责任,这是法律的明确规定,也是对孩子应有的关爱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