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的范畴里,律师会见当事人这事儿,并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次数限制。通常来讲,只要是符合法律所规定的那些程序以及条件,律师就能依照案件的实际需求,随时随地去会见当事人。
就拿侦查阶段来说,律师是有权利会见犯罪嫌疑人的,通过会见,他们可以详细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给犯罪嫌疑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之类的。到了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律师同样可以会见被告人,为被告人进行辩护准备等一系列相关工作。
不过,具体到实际的会见次数,那可会受到好多因素的影响。像案件的性质不一样,有的案件简单,有的复杂,复杂的案件可能会见次数就会多一些;还有案件的复杂程度,复杂的案子肯定需要更多的沟通和了解;另外,司法机关的工作安排也会对会见次数产生影响。但不管怎样,律师都会全力以赴地去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然后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合理地安排会见,总之,律师会见当事人的次数,是以能够满足案件的处理需求以及当事人的需求为根本原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