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开庭的过程中,当出现两个被告缺席的情况时,其中一个被告缺席所带来的后果如下。
缺席的被告往往会被视作主动放弃了答辩以及质证的权利。这意味着法庭会主要依据原告所提供的证据来展开审理和作出裁判。对方所做出的陈述以及提供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很可能会被法庭认定为对缺席被告不利的情形。
当然,如果缺席的被告有着正当的理由而未能到庭,那么他在后续的诉讼程序中是可以申请进行补正的。但需要明确的是,即便进行了补正,也不会改变法庭已经完成的审理以及作出的判决。
然而,法庭在作出判决时,依然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保障缺席被告的合法权益。比如,会给予缺席被告一定的机会,让其能够陈述自己的意见。
总的来说,被告的缺席确实会对其自身的诉讼权益产生一定的影响。而究竟会产生怎样的影响,这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准确的判断和确定。每一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不能一概而论地看待被告缺席所带来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