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下面来看看继承人的范围以及继承顺序:
1. 第一顺序继承人:
配偶:在合法婚姻关系里的夫妻,彼此就是配偶,这种情况下是享有继承权的。比如说,一对夫妻经过合法登记结婚,那么他们就互为配偶,在继承相关事务上有相应权利。
子女:这包括婚生子女,也就是正常婚姻关系中所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即便父母没有合法婚姻关系所生的子女;养子女,通过合法收养程序收养的子女;还有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有生父母,也就是亲生的父母;养父母,经过合法收养程序成为父母的;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要是丧偶儿媳对公婆,或者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他们也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 第二顺序继承人: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就是父母相同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通过收养形成关系的;还有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继承开始之后,一般是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遗产,这时候第二顺序继承人是不参与继承的。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的情况下,才会由第二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这样的规定是为了明确遗产继承的先后顺序,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