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计算标准明确是9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要注意,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职工要准确核算这12个月的缴费工资情况,以确保补助金计算准确。比如,若这12个月中有的月份缴费工资因特殊情况有波动,要按照实际的平均缴费工资来计算。
(二)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9级对应的是7个月。职工在计算时,要及时了解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具体数额,可通过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统计部门等官方渠道获取准确数据。
2.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样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9级为12个月。单位和职工都应清楚该计算标准,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规定执行。
(三)关于停工留薪期工资
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长需根据职工的伤情和治疗恢复情况确定。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支付工资,职工也应配合单位提供必要的医疗证明等材料,以确定合理的停工留薪期。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