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受协迫签订合同申诉期限是为期一年
根据《合同法》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换句话讲,就是受害者在知道或应当自己是受胁迫而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逾期未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合同的,法院不再保护,受害者只能履行该合同,不得再以存在撤销事由为理由,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如A受B威胁签下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但A当时因房价合适未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一年后发现房价飞涨,A也不能以买卖合同是受胁迫签订的为由,请求法院撤销房屋买卖合同,事实上,即使法院受理A的案件,往往都会在审理后驳回A的请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