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常情况下,法院立案后5日内送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交答辩状,法院收到后5日内送副本给原告,传票在开庭3日前送达相关人员。
(二)实际中,传票送达时间受案件复杂程度、法院工作安排、送达难易程度等影响。简单案可能立案后一两周收到传票,复杂案可能一两个月。
(三)公告送达传票时,公告期30日,时间更久。当事人可打立案庭电话或用法院官网案件查询系统查进度。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