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规定是合理且必要的,体现了民法典对婚姻关系处理的科学性与人性化。它给予了婚姻关系一定缓冲期,同时又保障了当事人离婚自由的权利。在现实中,很多夫妻虽第一次诉讼离婚未获准许,但之后依然无法修复感情,持续分居,此规定能让这类夫妻有再次解除婚姻的途径。
为更好实现这一规定的作用,有如下建议:
1. 当事人在分居开始时就应有意识保留证据,如及时签订分居协议,明确分居起始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
2. 对于房屋租赁合同,要确保合同真实有效,详细记录租赁时间与居住情况。
3. 积极与居委会沟通,说明分居情况,获取具有证明力的材料。
4. 妥善保存水电费缴纳记录等日常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以便在新的离婚诉讼中有力证明分居事实与时长,让法院能准确判断,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