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深圳工伤10级赔偿,若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费: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是7个月的本人工资。
- 若解除劳动关系: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为1个月的本人工资。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是4个月的本人工资。
- 停工留薪期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
-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原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符合规定的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都需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