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公序良俗角度来看,丈夫对小三进行补偿的协议是违背公序良俗原则的。公序良俗要求人们的行为要符合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小三有不正当关系,还给予补偿,这明显破坏了正常的婚姻家庭秩序以及社会伦理道德观念,这样的协议是不符合法律认可的行为规范的。
(二)从财产处分角度而言,如果丈夫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对小三进行补偿,而这一行为未经配偶同意,那就侵犯了配偶的财产权益。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任何一方在处分时都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否则这种处分行为就是不合法的,基于此签订的补偿协议自然也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的行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同时,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