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协议离婚方面,按照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需男女双方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异地是无法在中山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
(2)诉讼离婚方面,民事诉讼法有着明确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所以,若夫妻双方或一方在中山居住满一年且能提供相关居住证明,形成经常居住地,就能够在中山通过诉讼途径办理离婚 。
提醒:
办理离婚手续务必提前了解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的不同条件及流程,准备好相应材料,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