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来说,一定要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比如按照要求定期向执行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
(二)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证据,不要试图干扰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
(三)保持良好的行为表现,不能再实施新的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