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在深圳可在深圳办理;诉讼离婚时根据不同情形,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在深圳或符合相应条件时可由深圳法院管辖。
法律解析:
在婚姻关系解除方面,协议离婚需夫妻双方自愿且共同前往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夫妻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在深圳,深圳的婚姻登记机关便具有管辖权。而诉讼离婚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被告住所地在深圳,深圳法院自然有管辖权。若被告离开住所地超一年,原告起诉离婚,原告住所地或深圳法院都能管辖。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一年时,按被告是否有经常居住地等来确定管辖法院。总之,不同情况有不同的离婚办理地点规定。如果大家在离婚事宜上遇到困惑,不确定自己的情况该如何处理,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