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对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有异议,要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行动,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写申请时,把自己复核的请求、理由以及主要证据都清晰写明。
(二)提交申请后,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按规定时间审查相关内容并给出复核结论。要是审查发现原认定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责任划分不公或调查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就会让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三)记住同一事故复核只有一次机会,而且超过规定时间没提出复核申请,通常就没办法再通过法定途径解决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