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推动公司清算。
1. 当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像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到期、股东会作出解散决议、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况,股东可组成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构成。在此情形下,股东应积极履行清算职责,确保清算工作有序推进。
2. 若公司经营管理陷入严重困境,持续存续会给股东利益带来重大损失,且其他途径无法解决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能请求法院解散公司,法院判决解散后即进入清算程序。此类股东需及时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及其他股东利益。
3. 股东进行清算必须遵循法定程序,涵盖通知债权人、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偿债务等环节。这要求股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操作,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