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诉讼中可以选择不去开庭,但必然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在民事诉讼里,被告若经传票传唤,却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能够缺席判决。此时法院依据现有证据与法律规定审理裁决,被告会失去当庭质证、辩论等维护自身权益的时机。
刑事诉讼方面,若是自诉案件被告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若是公诉案件被告人,通常会强制其到庭受审。
为避免不利,建议被告:
1. 提前安排好时间,确保能按时到庭。若实在无法到庭,要提前向法院说明正当理由并申请延期。
2. 重视诉讼通知,仔细阅读传票等相关文件,明确开庭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3. 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在庭上能充分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