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高兴能够为你提供一些法律方面的服务。
第
一,你所说的房地产买卖契约是否有效,取决于定金的性质(即定金与合同效力的关系)
第
二,定金分为以下几种;订约定金、成约定金、违约定金、证约定金、解约定金。但是可以分为2个类别:
A,如果是订约定金和成约定金的话,那么他不收定金的话,契约不生效。卖房承担的责任只有缔约过失责任(主要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给你造成了损失,卖房要承担的责任)。维权的方式要求卖房赔偿合理的损失。可以去协商解决,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
【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
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
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B,如果是违约定金、证约定金、解约定金的话,那么他不收定金,不影响契约的效力。也就是契约是发生法律效力的。
如果他卖方不收定金,表明了这个条款自动不生效,而契约是有效的。
卖房责任就是要履行合同,可以与卖房协商解决,否则到法院起诉要求卖房履行合同。
【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
助、保密等义务。
最后,希望上面的论述能够给你一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