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
合同是双方意志的体现,合同签订前晚于合同施工日期,应当是双方对之前工期的状态达成了一致,只要参照合同条款就行,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一般都是合法的。
第四条合同自由原则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七条遵纪守法原则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