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补助金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江苏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界定: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例如,某职工在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为5000元,那么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是5000×7=35000元。
3.工资上下限规定:若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比如统筹地区平均工资为6000元,职工工资为20000元(超过300%),则按6000×300%计算本人工资。若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4.具体金额确定:具体的补助金金额需根据个人工资的实际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