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的顺序和比例有如下要求:
一、继承顺序
法定继承中,继承人是分先后顺序的。
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这里面说的子女,涵盖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而父母则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其次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当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遗产,这时候第二顺序继承人是不参与继承的。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继承比例
1.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是均等的。
2.要是继承人生活有特殊困难,而且还缺乏劳动能力,那么在分配遗产的时候,就应当给予适当照顾。比如,有的继承人身体残疾,没有稳定收入,这种情况下就该多分得一些遗产。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得一些。例如,一直照顾被继承人日常生活起居的继承人,就可以多分。
4.有些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但却不尽扶养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毕竟这种行为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