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如果森林着火面积刑事处罚的话,一般来说应当是属于过失造成火灾、烧毁山林、造成损失的情况,属于失火行为,依照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2001年5月9日发布)规定: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您所说的过火面积60多亩换算过来就是4公顷多,应当立为刑事案件予以刑事处罚。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过火4公顷一般来说属于情节较轻的,只要烧毁的树林价值不大(不是特种用途林或者防护林),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