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肖像权侵权诉讼中,案件受理费一般由败诉方负担,起诉时原告先垫付,原告胜诉则被告承担;部分胜诉、败诉由法院决定分担。合理开支如律师费等有证据证明合理必要的通常也由侵权方承担,原告要留存好证据。
法律解析:
在肖像权侵权诉讼里,案件受理费作为诉讼费用的主要部分,遵循败诉方负担原则。这是为了让败诉方承担因其侵权行为导致的诉讼成本。原告先行垫付受理费是启动诉讼程序的常规做法,胜诉后由被告承担体现了公平。而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时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分担,更贴合实际案情。对于权利人因制止侵权产生的合理开支,比如律师费、公证费等,只要能拿出证据证明其合理且必要,法院判决侵权方承担,这有助于保护权利人维权的积极性。如果遇到肖像权侵权问题,不确定自己的费用主张是否合理,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