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一方不同意离婚时,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按流程准备材料、立案、参与审理,法院依感情状况判决。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当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提起诉讼是合法途径。准备诉讼材料是基础,起诉状清晰表明诉求和事实情况,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据能证明双方身份及婚姻关系。立案后进入审理阶段,法院先调解,旨在修复感情或和平分手。调解无效则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决。重婚、家暴等法定情形是认定感情破裂的重要依据。若首次判决不准离婚,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六个月内再次起诉,法院不受理,这是为防止滥用诉讼权利。如果在离婚诉讼过程中遇到困惑,对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等方面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