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在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前,务必确保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依据,并且该规章制度的制定符合法律规定且已向劳动者公示。收集好劳动者存在过错的证据,按规定程序作出解除决定并书面通知劳动者。
(二)劳动者若因用人单位过错要解除劳动合同,要及时固定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过错行为,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当双方对劳动合同解除发生争议时,及时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好仲裁申请书、相关证据材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