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自身情况。被决定取保候审时,先弄清楚司法机关为何种保证方式,若要求缴纳保证金,询问原因及依据。
(二)关注决定因素。知晓司法机关是综合多方面因素决定是否采用保证金保证,若对决定有疑问,可礼貌沟通了解。
(三)明确保证金情况。清楚保证金起点一千元,具体金额结合实际确定,遵守规定,防止保证金被没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