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审民事案件,原告要留意接到法院交纳诉讼费通知的时间,在次日起7日内赶紧交纳案件受理费。要是涉及反诉,提起反诉的当事人在反诉次日起7日内完成交纳。
(二)上诉案件中,上诉人提交上诉状时就要预交受理费。双方都上诉则分别预交,若上诉期没预交,法院会通知7日内补交。
(三)申请费方面,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