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当事人而言,如果认为案件存在上述应开庭审理的情形,比如有新证据可能推翻原判等,应及时、准确地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及说明,积极申请开庭审理,以争取充分阐述观点、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
(二)若案件再审仅涉及法律适用问题,当事人也应准备好详细的法律分析和观点,即使不开庭,书面材料也能帮助法院准确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如果存在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等情形,应当开庭审理。如果再审仅涉及法律适用问题,且通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