颅脑、脊髓损伤:
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以上。
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脊髓挫裂伤。
面部、耳廓损伤:
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
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cm以上。
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以上。
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
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
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
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
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
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
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损伤致张口困难Ⅱ度。
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
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听器听力损伤:
双耳听力障碍(≥41db hl)。
双耳外耳道闭锁。
视器视力损伤:
外伤性青光眼,经治疗难以控制眼压。
一眼虹膜完全缺损。
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双眼中度视力损害。
一眼视野半径30°以下(视野有效值48%以下);双眼视野半径50°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颈部损伤:
颈前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6.0cm以上。
颈前三角区瘢痕,单块面积10.0cm以上;多块面积累计12.0cm以上。
咽喉部损伤遗留发声或者构音障碍。
咽或者食管损伤,遗留吞咽功能障碍(只能进半流食)。
颈总动脉血栓形成;颈内动脉血栓形成;颈外动脉血栓形成;椎动脉血栓形成。
胸部损伤:
心脏挫伤致心包积血。
女性一侧乳房损伤,丧失哺乳功能。
肋骨骨折6处以上。
纵隔血肿;纵隔气肿。
血胸、气胸或者血气胸,伴一侧肺萎陷30%以上,或者双侧肺萎陷均在20%以上。
食管挫裂伤。
腹部损伤:
胃、肠、胆囊或者胆道非全层破裂。
肝包膜破裂;肝脏实质内血肿直径2.0cm以上。
脾包膜破裂;脾实质内血肿直径2.0cm以上。
胰腺包膜破裂。
肾功能不全(代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