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受理仲裁申请后五日内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给被申请人,这是法定的通知义务。这使得被申请人能够及时了解申请人的诉求和仲裁相关情况,有时间梳理事实和准备应对策略。
(2)被申请人收到副本后十日提交答辩书,这是其享有的权利也是应尽的义务。通过答辩书可以阐述自身观点、事实依据,与申请人的诉求进行对抗。
(3)仲裁委收到答辩书后五日内送达申请人,保证申请人能知晓被申请人的意见,双方信息对等,有利于仲裁公正裁决。
(4)被申请人不提交答辩书不影响仲裁程序,避免因被申请人消极应对而阻碍仲裁进程,体现了仲裁的效率原则。
提醒:
劳动仲裁中,双方都应重视法定时间节点,及时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若对仲裁程序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