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开庭时,原告和被告未到场会依不同情形处理。原告未到场时,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若为必须到庭当事人,经两次传票传唤仍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拘传。被告未到场时,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缺席判决;若是必须到庭当事人,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拘传。必须到庭当事人通常含负有赡养等义务及不到庭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解决措施和建议:
1. 法院应在传票中明确告知当事人不到庭的法律后果,提高当事人重视程度。
2. 对于必须到庭当事人,法院在传票传唤外,可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再次提醒。
3. 当事人应重视诉讼,提前规划时间,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庭,及时与法院沟通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