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民事侵权案件,如果遭受直接损失,如财物损坏,要及时保留维修发票等凭证;有人身伤害,保护好医疗票据、护理合同及误工证明等材料,方便后面索赔。
(二)涉及合同违约,因违约产生实际损失的,保留为履行合同支出费用的相关单据;对于可得利益损失,要有合理的计算依据和证明材料。
(三)若存在精神损害,收集能证明精神受到严重损害的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心理咨询记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