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劳动仲裁文书投递未送达,若是被申请人地址不准确造成的,仲裁委一般要求申请人补充地址后再次送达。这是因为准确地址是文书顺利送达的基础,能保障被申请人及时知晓仲裁相关事宜。
(2)若多种送达方式都无法送达时,采取公告送达。公告期届满视为送达,仲裁程序继续推进。公告送达是为了保证仲裁程序的公平性和效率,防止因被申请人的原因导致程序无限期拖延。
(3)申请人有义务积极配合仲裁委,提供被申请人准确有效的送达信息。这有助于加快仲裁进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被申请人若得知未送达情况,应主动联系仲裁委接收文书。否则可能会失去陈述、举证等重要权利,影响仲裁结果。
提醒:
申请人要确保提供信息准确;被申请人应主动关注仲裁进展,避免权益受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