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借人在拟定借款合同时,要密切关注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将约定利率控制在其4倍以内,确保利息请求能得到法院支持。
(二)若双方已自愿履行了超过法定上限部分的利息给付,借款人应知晓不能以不当得利要求出借人返还,要尊重既定事实。
(三)出借人务必注意,出借款项时不能预先在本金里扣除利息,按照实际出借金额认定本金并计算利息才符合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