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一个朋友这几天一直都在打官司,我上周去看了一眼,帮他咨询下修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一审代理词

帮助10人 847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匿名 2018-03-08 江西上饶
问题相似?点击查看诊断报告~
律师解答 共2条
  • 法律咨询服务站
    法律咨询服务站
    71人赞同了该解答
    咨询我

    一、从原告向法庭提交的证据上看,原告连云港某某公司与被告江苏某某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某某某项目部于签订的《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以及有关的工程预算表等,从合同内容上看均符合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规定等关于合同的基本要件内容,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因此,该份合同是原、被告双方履行合同义务、享受合同权利的最重要的证据。根据《合同法》的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原告连云港某某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了本案的装饰工程,并且已经交付给建设方正常使用长达一年多了。因此,原告连云港某某公司已经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与此相反的是,被告只是在通过银行卡卡卡转账的方式向原告支付过10万元工程款,而对剩余的15万元工程款,被告迄今为止迟迟没有支付给原告,而且,经过原告三番五次地催要,被告仍然拖欠工程款至今,根据双方签订的《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的第六条约定:工程完工后工程款一次性付清。因此,被告没有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第十八条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因此,工程价款利息从该日起算,直到付清为止。
    二、被告辩称的本案中的装饰工程不是原告完成的,而是其他人所完成的,既没有事实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被告不能仅仅根据几个证人所说没有看见原告的法人代表在工程现场,就认为该工程不是原告完成的,因为作为原告的法定代表人是对原告公司进行整体统一的经营管理,而不是对原告所需要完成工程的具体工作流程的实际动手操作,他完全可以组织管理工人来完成该工程的具体工作内容,在实际社会中,同行业的装饰工程公司都是这样经营管理。因此,被告的辩称没有事实依据。另外,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原被告双方签订了《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被告对原告享有权利,即从原告处接受其完成的该工程,同时,被告对原告也负有义务,即被告应该向原告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如果被告将工程款支付给其他人,既没有事实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恳请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清的事实情况以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以及相应的银行利息,以体现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全文
    10 2018-03-08
  • 上饶维权顾问
    上饶维权顾问
    评分5.0 “值得推荐”
    咨询我

    一、工程款问题。
      在法院组织的多次证据交换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对工程款已进行了质证,双方在庭外也进行了对帐,工程款具体金额以双方
    最后对帐确认为准,对此双方应无争议。
      但是,原告在《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中要求支付'延期付款利息'且不提供明确的利息金额和计算依据,此举实在令人费解。
    首先,被告拒付剩余工程款是因原告方违约,迟延竣工且工程质量违反合同约定。依据我国《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被告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依法有权拒绝向原告支付剩余工程款。
      第二,既然被告有权拒付剩余工程款,原告主张的所谓'延期付款利息'就缺乏延期的事实依据,显然不应等到法庭支持。
      另外,原告要求被告支付配合费10万元也是毫无道理。10万元配合费,被告早已向原告支付,有原告出具的7张收据为证,现在,原告居然又再次索要该笔早已支付了的费用,实乃无理之至。
      
    二、原告主张的延期供货损失,纯属虚构,无权向被告索赔。
      原告在诉讼请求中要求被告赔偿延期供货损失608449元,但庭审质证过程中却根本不能举出相应的证据证明其实际发生了损失, 其诉称608449元的损失金额显然是无中生有。然而,为强求索赔依据,原告却依照《补充协议二》中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要求被告赔偿。至此,被告已搞不清原告意欲何为,究竟是要被告支付违约金还是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根本就没有损失的事实依据,而若要被告支付违约金,但其诉讼请求中却并无该项,显然不能得到法庭支持。
      相反,被告向法庭递交的证据'面砖材料计划表和钢材技术核定单'恰好证明了原告诉称的迟延供应建材不是事实,面砖供应及时而九公司计划混乱,钢材也由双方同意代换,没有延误工期。原告主张的'延期供货损失608449元'之说纯属虚构,根本就无权向被告索赔。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双方在《补充协议三》中约定对工期做了变更,由9月底延长到11月底,被告同意将进度款增加为60万元,并同意原告提出的两套小房型的要求,原告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提出任何请求,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出顺延工期或增加付款等条件。由此可见,《补充协议三》已对《补充协议二》之约定做了变更,依据后协议推翻前协议之原则,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应由《补充协议三》来确定。现在,原告以变更了的《补充协议二》为由要求赔偿其虚构的所谓损失,显然是违背了法律规定。
      
    三、原被告的主要权利义务均由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一、
    二、三约定,而且双方实际履行的也是补充协议,依照合同'意思自治'的原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是否违约以及违约金的追究也当然应由补充协议确定。
      
    首先,工程的日历工期、工程质量、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中是依补充协议之规定。
      
    其次,建设工程的收费等级、甲供材料、未计价材料决算等重要条款也都是依据补充协议
    一、
    二、三实际履行。对此,有原告的工程取费证和被告向原告发出的关于钢质防火门、部分安装材料、给水材料的认厂认价通知及面砖、钢材的供货情况为证。原告主张的所谓被告供货迟延,也恰好对此作了反证。
      
    最后,双方对建设工程中一些专业工程的平行发包,也在补充协议中进行了约定,原告同意被告对铁花栏杆、电梯安装、圆弧玻璃等专项工程平行发包,并由原告收取配合费。被告向法庭递交的2001年6月5日土建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协调会会议纪要、原告出具的配合费收据7张和建设工程造价结算书等证据也有力地证明了工程专业项目的平行发包是经原告同意,且由原告收取了配合费。
      根据上述履约情况可以得出结论,双方就14、15、19号楼签订的形式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没有得到实际履行,应对双方没有约束力。补充协议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了变更,并增加了许多新的条款,只有补充协议
    一、
    二、三才是原被告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且双方都已依据补充协议实际履行。依照我国民法和合同法'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最终应由补充协议来加以确定。
      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平行发包部分专业工程是经原告同意且原告还收取了10万元的配合费,不存在违约行为;双方实际履行的合同中并无支付工程预付款之约定,而且在整个履约过程中原告都没有要求被告支付工程预付款之意思表示,对此被告显然是无约可违;违背合同约定供应建筑材料更是没有事实依据。因此,原告主张被告违约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显然不能得到法庭支持。
      相反,原告却严重违反协议约定,迟延竣工,交付的房屋违反双方对质量的约定,真正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是原告而不是被告。违约金的金额也并非原告所称的10万元,而应依据补充协议来加以认定。
      以上是代理人针对本诉部分发表的代理意见,对反诉部分,代理人有以下意见:
      
    一、被反诉人迟延竣工,交付的房屋违反双方对质量的约定的事实成立,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修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一审代理词可以参照上述的内容,具体还是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梳理。
    全文
    8 2018-03-08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查看剩余1条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52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我想咨询下修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一审代理词
一键咨询
  • 景德镇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昌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5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抚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九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5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景德镇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景德镇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8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4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春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5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1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0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2****86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8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景德镇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5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昌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萍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0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萍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8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6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九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九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7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4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昌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7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萍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1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8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赣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赣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4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6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5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8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3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新余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8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萍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抚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春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6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3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4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景德镇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景德镇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新余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1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萍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0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春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赣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8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九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4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1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1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3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赣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6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3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上饶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萍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昌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0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2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景德镇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8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萍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赣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景德镇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0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赣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8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5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7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4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5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上饶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萍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赣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昌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萍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4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3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春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6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6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1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新余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沭阳156****669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0****593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77****7432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