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认定强奸案不成立,犯罪嫌疑人无需担心被判刑。当发现指控的强奸行为未发生时,可积极收集能证明该事实的证据,如现场监控、证人证言等,以证实自己的清白。
(二)若因证据不足导致案件不成立,可配合司法机关调查,提供有利于自己的线索和证据,协助查明真相。
(三)若行为不符合强奸罪构成要件,可咨询专业律师,让律师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和辩护。
(四)若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逮捕,在案件不成立后,可向相关司法机关申请国家赔偿,准备好相关材料,如拘留证、逮捕证等,按照法定程序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此条体现了疑罪从无原则,为犯罪嫌疑人不被错误定罪提供了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