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贪污罪成立需多类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主体身份证据要证实行为人是国家工作人员,如任职文件、工作证等,这是构成该罪的前提。客观行为证据包括证明利用职务便利的工作流程记录、审批文件,以及证明侵吞、窃取、骗取公共财物的财务账目、银行交易记录、发票凭证等。主观故意证据可通过行为人供述、相关证人证言表明其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故意。公共财物所有权证据如财物权属证明、单位财务报表等,能明确财物性质为公共财物。
为有效证明贪污罪,应全面收集各类证据。一是收集主体身份相关的任职文件、工作证等材料。二是详细收集客观行为证据,如工作流程记录、财务账目等。三是通过询问行为人及相关证人获取主观故意证据。四是收集公共财物所有权证据。各类证据要相互印证,排除合理怀疑,才能有力认定贪污罪。